国家万人计划支持政策(科技创业领军人才)

发布日期:2019-02-27 17:48访问次数:字号:[ ]


国家万人计划

(科技创业领军人才)

 

国家“万人计划”子项目,遴选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,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,或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。

支持对象:

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,或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,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

支持政策:

1、地方和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经费支持。

2、授予“国家特殊支持人才”称号,颁发“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证书”。

3、科研项目给予优先立项、滚动支持;创新经费支持方式,落实期权、股权和企业年金等激励措施;支持组建创新团队。

申报条件:

申报科技部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科技创新创业人才,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择优推荐纳入“万人计划”科技创业领军人才。

1、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(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),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、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。

2、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,依法经营,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,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、成长性和创新能力。

3、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,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(或动植物新品种、著作权等),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,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。

4、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,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。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,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。

(申报条件参考:科技部办公厅、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“万人计划”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(国科办政〔201657号))

申报主体:

创办不足5年,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。

申报主管部门:科技部

省申报主管部门:

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:0531-66777056

市申报主管部门:

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:0531-66601139

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:0531-66608820

政策文件:

《关于印发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〉的通知》(中组发〔201212号)

《关于印发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科发政〔2011538号)

《关于印发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〉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组通字〔20179号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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