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市中区档案馆向社会开展征集档案史料的倡议

发布日期:2025-05-21 14:28访问次数:字号:[ ]


济南市市中区是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政治、经济、金融中心,同时也是解放前党组织开展重要活动、召开重要会议等的所在地,是百年前济南市自开商埠的中心地区,在社会各方面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,这些都是我区历史的真实记录,是宝贵的社会财富。随着城市变迁,大量珍贵的档案史料面临着遗失的困境。为了完整地保存反映市中区历史真实面貌的档案资料,切实加强红色档案资源建设,更好地保管好、利用好红色档案资源宝贵财富,及时抢救散存的珍贵史料,档案馆现面向全区各单位及个人发出倡议,依法征集和接收各类文献档案资料。欢迎大家积极参与,将具有历史意义、体现我区历史面貌的档案史料捐献出来。

一、档案征集范围:

1、反映1949年以前中共山东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、革命根据地、革命政权以及革命活动家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著作、笔迹、书信、日记、照片、讲话稿等档案资料。

2、1949年以前我党各级组织形成的文件、各种革命历史书籍、报刊、宣传资料、照片资料、音频视频等。

3、反映1949年以前中共山东党史上重大活动、重大事件、重要会议的当事人、见证人、知情人等提供的口述资料、传记、回忆文章、采访记录等。

4、解放后省、市级以上党政军领导人来济南市、市中区视察工作的照片、影片、题词、讲话记录、录音带、录像带和各种文字记载材料;市中区革命烈士、英雄模范人物以及科学家、专家、艺术家、企业家的文稿、照片、信件、生平事迹、奖状、证书、重大成果等文字记载和声像材料。

5、反映济南市及市中区在工业、农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、医疗卫生等领域发展变迁的档案资料(含老品牌、老字号、企业简史、街道史、人民公社和乡镇村史、商标、产品样本、合同、证书、照片、音像资料及实物等)。

6、反映市中区及各街道社区历史的、各个历史时期编修的各种新、旧志包括区志、专业志、山水志、资源志、人物志等。

7、历代王朝和民国时期形成的诏书、圣旨、敕令、委任状、印模、来往文书和各种家史家谱、祖谱、墓志、碑文以及照片、证券、货币、契约等有关资料。

8、反映济南市及市中区重大事件、历史变革、机构沿革、地质地貌、特产资源、自然灾害以及风土人情、典章制度、民族宗教、名牌、名胜古迹、奇闻轶事等各种书刊、图表、照片等资料。

9、市中区城市建设、旧城和棚户区改造等反映城市变迁历史的文字记载及声像材料。

10、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、重要及濒危历史档案及民间工艺品、艺术品、断档断代生产生活用品等;反映市中区情况的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戏曲以及各种书画等作品。

11、其他各种具有永久保存价值、纪念意义和重要研究、利用价值革命历史红色档案史料;其它能反映济南市、市中区历史、有参考价值的各种史料。

二、档案征集办法:

1、凡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,以及知情者,可以信函、电话、邮件或面谈等方式直接与我馆联系(地址:济南市胜利大街51号,电话:0531-51806430,Email:szqwdajrp@jn.shandong.cn,邮编:250002)。

2、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,可在我馆办理寄存或捐赠原件、复制件、扫描件等。

3、凡向本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,一律颁发档案馆《捐赠证书》,以资纪念。

4上述档案史料应客观反映当时的原始历史面貌,内容真实可靠,不得弄虚造假。

5、捐赠档案资料者,到档案馆利用档案资料,给予优先照顾。

撰稿人:任萍

审核人:岳静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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